军人口腔治疗如何报销?
你好,我是一名现役军人,自己去部队医院看牙齿,医生说需要修复,但是因为改革他们科室原有的口腔医生已经转业,这项治疗不能完成,所以建议我到附近地方口腔医院进行治疗,我想咨询一下能报销吗?
答:首先,根据这次的《关于调整军人及其家属医疗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只要符合要求,现役军人看牙是可以报销的。
其次就是,你需要了解具体的标准是什么,看下面的内容。
师以下官兵因患病、牙周病及牙外伤等原因导致牙齿及牙列缺失、牙体形态缺损等,在军队或地方医疗机构采用人工制作修复体进行固定、可摘修复,以实现功能重建和形态恢复的,可以在标准内报销相关费用。
其中应用嵌体、全冠每颗牙不超过1000元,应用固定桥每件修复不超过3000元,应用可摘局部义齿、全口义齿每件修复体不超过2000元,种植牙费用由个人自付。
然后就是报销的流程:
一、军队医疗机构就诊
在军队医疗机构修复牙齿,报销标准内的费用免收,报销标准外的费用由个人支付。也就是说,只要在军队的医疗机构修复牙齿,就可以省去报销的程序,如果超出报销标准的个人支付超出的金额即可。
二、地方医疗机构就诊
1、审批。经本单位或派驻医疗保障机构批准,可以到地方医疗机构修复牙齿。
2、凭证。到地方相关医疗机构修复牙齿后,保存就诊诊断证明和收费的单据。
3、报销。将保存的就诊诊断证明和收费单据,交由批准的医疗保障机构按标准审核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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